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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汽車貨運營運實施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一 章 總則
本細則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以下稱本規則)第一百四十條規定訂定之。
汽車貨運運價依路面等級分別計算,路面等級區分如左:
一、一級路面:瀝青、柏油、混凝土等高級路面。
二、二級路面:平原區及丘陵區碎石路面、丘陵區山嶺區之高級路面。
三、三級路面:山嶺區碎石及碎石不平整之路面。
四、特殊路面:山嶺河底原野之臨時道路及低於三級路面之路面。
五、混合路面:一條路線含有第一款至四款二種以上之路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