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2 15:56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編章節
編章節條文
友善列印
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附檔:
附件一民用航空運輸業申請書.PDF
附件一民用航空運輸業申請書.DOC
附件二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PDF
附件二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DOC
附件二之一營運規範審查合格證明.PDF
附件二之一營運規範審查合格證明.DOC
附件三民用航空運輸業航線申請書.PDF
附件三民用航空運輸業航線申請書.DOC
附件四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器飛航國境(包機)申請書.PDF
附件四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器飛航國境(包機)申請書.DOC
附件五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器飛航申請書.PDF
附件五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器飛航申請書.DOC
附件六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核准民用航空器飛航通知單.PDF
附件六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核准民用航空器飛航通知單.DOC
附件七(民用航空運輸業名稱)國內航線班機載客率-按航線分.PDF
附件七(民用航空運輸業名稱)國內航線班機載客率-按航線分.DOC
附件八(民用航空運輸業名稱)國內不定期包機載客率–按航線分.PDF
附件八(民用航空運輸業名稱)國內不定期包機載客率–按航線分.DOC
附件九(民用航空運輸業名稱)國際及兩岸定期航線班機載客率-按航線分.PDF
附件九(民用航空運輸業名稱)國際及兩岸定期航線班機載客率-按航線分.DOC
附件九之一(民用航空運輸業名稱)國際及兩岸不定期包機載客率-按航線分.PDF
附件九之一(民用航空運輸業名稱)國際及兩岸不定期包機載客率-按航線分.DOC
附件九之二(民用航空運輸業名稱)貨運營運量-按月份.PDF
附件九之二(民用航空運輸業名稱)貨運營運量-按月份.DOC
附件九之三(民用航空運輸業名稱)人員編製狀況表.PDF
附件九之三(民用航空運輸業名稱)人員編製狀況表.DOC
附件十 民用航空運輸業應揭露之勞資爭議進程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措施資訊.ODT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本規則依民用航空法第六十三條之一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規則用詞,定義如下:
一、飛機運輸業務:指民用航空運輸業以飛機直接載運客、貨、郵件,取得報酬之業務。
二、直昇機運輸業務:指民用航空運輸業以直昇機直接載運客、貨、郵件,取得報酬之業務。
三、定期航空運輸業務:指以排定規則性日期及時間,沿核定之航線,在兩地間以航空器經營運輸之業務。
四、不定期航空運輸業務:指除定期航空運輸業務以外之加班機、包機及其他非定期性運輸之業務。
五、包機:指民用航空運輸業以航空器按時間、里程或架次為收費基準,而運輸客貨、郵件之不定期航空運輸業務。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