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2 12:00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編章節
編章節條文
友善列印
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附檔:
附表一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申請書.PDF
附表二第一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核准證申請書.PDF
附表三申請第一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核准證應檢附相關文件明細.PDF
附表四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核准證申請書.ODT
附表五申請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核准證應檢附相關文件明細.PDF
附表六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申報資料表.PDF
附表七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簡易申報資料表.PDF
附件一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核准申請流程.PDF
附件二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核准證申請流程.PDF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本辦法依電信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五條第三項及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指依本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公告之器材。
第 3 條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分下列二級:
一、第一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指供設置公眾電信網路、專用電信網路或業餘無線電臺所需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二、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指前款規定以外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主管機關對於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依影響電波秩序程度分級管理,並定期檢討。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