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2/12 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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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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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央法規標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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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行政 > 院本部 > 通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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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立法歷程(附帶決議)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中央法規之制定、施行、適用、修正及廢止,除憲法規定外,依本法之規定。
第 2 條
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
第 3 條
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