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進口廠商英文名稱是否相同,應就其主體名稱審查;主體名稱不相同,其英文名稱為不相同。
英文名稱中標明不同業務種類或可資區別之文字者,縱其主體名稱相同,其英文名稱視為不相同。
前項可資區別之文字不包括一般非專業名詞、冠詞、縮寫、空格、符號、名詞單複數變化、詞類變化、大小寫、地名及組織種類。
前項一般非專業名詞指 ENTERPRISE、INDUSTRY、EXPORT、IMPORT、TRADE、BUSINESS、COMMERCE、INTERNATIONAL、MANUFACTURING 或 GRO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