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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間各機關依組織法規聘任人員權益保障處理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0 年 05 月 3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03 月 04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人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四日行政院院授人綜字第 10500329715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5 條條文;並自一百年四月八日起施行至行政院功能業務
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限屆滿時止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三月十七日行政院院授人綜字第 1040027637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5 條條文;並自一百年四月八日起施行,至一百零五年一
月三十一日止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三十一日行政院院授人企字第 10000384394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一百年四月八日起施行,至一百零三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