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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現役軍人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82 年 02 月 1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5 年 06 月 14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留守業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四日國防部制創字第 0950000519 號令修正發
布第 4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8
號公告第 4 條所列屬「國防部後備司令部」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
年一月一日起改由「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管轄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00195019 號公
告第 4 條所列「國防部後備指揮部」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一年一月
一日起改由「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管轄
歷史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七日國防部(91)鐸錮字第 000327 號令修
正發布第 4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三月二十日國防部(85)鐸錮字第 2301 號令修正發
布第 1、8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一月二十日國防部(84)鐸錮字第 0492 號令修正發
布第 8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二月十九日國防部(82)伸信字第 0995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13 條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二月十一日行政院(82)台防字第 03430 號函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