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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有線廣播電視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發布日期: 民國 83 年 04 月 2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6 年 09 月 20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二十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營字第 0960514
850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6、13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月二十二日行政院新聞局(88)建廣一字第 17170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2 條條文;並刪除第 12 條條文
(原名稱:有線電視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新名稱:有線廣播電視審議
委員會審議規則)
     
1.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四月二十日行政院新聞局(83)強廣一字第 0649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