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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費收費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91 年 11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9 月 29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資源循環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九月二十九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10911
5643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2 條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
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八月十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095006479
5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7 條;除第 2 條第 2 項及第 3 條第 2 項
自九十五年八月二十一日施行者外,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09100
81085 號訂定發布全文 8 條;並自九十二年二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