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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辦理農藥田間試驗收費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104 年 03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02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試驗改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二日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農茶改環字第
1123409277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2 條條文
(原名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辦理農藥田間試驗收費標準;
新名稱: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辦理農藥田間試驗收費標準)
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三月二十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農茶改
作字第 104340852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本標準之主管機關原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自一百十
二年八月一日起變更為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第 2 條、第 3
條、第 4 條、第 5 條、第 6 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
良場」之權責事項,改由「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