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空難海難陸上交通事故受災地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9 年 05 月 0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1 月 16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十六日交通部交航字第 1115015345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第 1、3、6 條條文
(原名稱:空難海難陸上交通事故災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
政程序辦法;新名稱:空難海難陸上交通事故受災地區交通搶通或公共
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三十日交通部交航字第 10450098671 號令修
正發布第 6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六日交通部交航字第 0990085020 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