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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受災中小企業融資協處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5 年 12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09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中小企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九日經濟部經企字第 1135400002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5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四月十二日經濟部經企字第 1125400020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3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1987 號公告
第 3 條第 2 項所列屬「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
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起改由「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管轄;第 5 條所
列屬「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起
改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管轄
2.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二月十三日經濟部經企字第 1090460064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4、6、10、11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1.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五日經濟部經企字第 10504605840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一百零四年八月六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四日行政院院臺經字第 1050180340 號函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