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沿革

法規名稱: 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主任檢察官職期調任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1 年 04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2 月 01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人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4.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一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120450211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月二十五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0708520730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職期調任
辦法;新名稱: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主任檢察官職
期調任辦法)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二十八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050850702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8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二十七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0108112190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8 條;並自一百零一年七月六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