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十二日財政部台財人字第 0910053084 號令發布
廢止
5.中華民國七十年九月七日財政部(70)台財人字第 37546 號令修正發
布第 2、3、5、6、32、33、34、36~44、46 及 48 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八月二十八日財政部(69)台財人字第 37232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6、7、18~20、25、27、32、34、36、39~45、49 條
條文,並刪除第 35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六十三年四月十七日財政部(63)台財人字第 32566 號函增
訂發布第 40-1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六十二年一月五日財政部(62)台財字第 30631 號令修正發
布第 44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五十九年七月六日財政部(59)台財人字第 25122 號令訂定
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