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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光復初期隨國軍赴大陸地區作戰人員撫慰金發給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86 年 04 月 1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1 年 12 月 31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保險撫卹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國防部鐸錮字第 0910001808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二十六日國防部(89)鐸錮字第 8900005357 號
令修正發布第 7、8 條條文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十日行政院(89)台防字第 10191 號函核定
     
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四月十六日國防部(86)鐸錮字第 4416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15 條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一日行政院(85)台防字第 45130 號函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