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十七日行政院主計總處主人地字第 110100092
3A 號令修正發布第 5、7、8、18、19、21、25 條條文
16.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行政院主計總處主人地字第 108
1002181A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28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15.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二十七日行政院主計總處主人地字第 10210
01103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8 條;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14.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十八日行政院主計處處義三字第 093000726
3B 號令修正發布第 4、6、7、10、11-1、12、14 條條文;並增訂
第 25-1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22318 號公告
第 2 條所列屬「行政院主計處」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一年二月六
日起改由「行政院主計總處」管轄
13.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六日行政院主計處處義三字第 0930006238B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之附件一、第 6 條條文之附件二、第 7
條條文之附件三
12.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行政院主計處處義三字第 093000406
6B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 條條文之附件五「主計人員陞遷序列表」
11.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行政院主計處義本字第 092000819
5 號令修正發布第 20、21 條條文;並增訂第 11-1 條條文
10.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十四日行政院主計處義本字第 092000518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8 條條文、第 12 條條文之附件五及第 14 條條文之
附件六
9.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四日行政院主計處義地字第 091008143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0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一日行政院主計處(91)義央字第 091002033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條條文
7.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五日行政院主計處(89)台義央字第 1449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6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6.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主計處(88)台義央字第 05418
號令修正發布第 9、21 條條文
5.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二十八日行政院主計處(88)台義央字第 03291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條條文及附件二
4.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七月八日行政院主計處(87)台義央字第 05371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27 條
3.中華民國八十年十一月七日行政院主計處(80)台義央字第 12936 號
函修正發布第 14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九月二十四日行政院主計處(79)台義地字第 11608
號函修正發布第 7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七十三年八月十三日行政院主計處(73)台義央字第 06580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2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