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二十四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600015091
號令刪除發布原第 10、11 條條文;原第 12 條條文移列至第 10 條條
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二十二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50000008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十四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30005191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6、7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700023751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十三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70001844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之附表一(一等考試應考資格表)、附表二(
二等考試應考資格表)
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七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400074521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