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4/20 23:53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沿革
友善列印
沿革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考試須具備專門職業證書始得應考類科審核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102 年 09 月 0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07 月 14 日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公務人員考試目
所有條文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十四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30005191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 條條文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九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10200076971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