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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2/04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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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輔導獎勵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0 年 12 月 27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國家環境研究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綜字第 1000113
041C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2 條、第 3 條序文、第 4 條第 1 款、第 5 條第 1 項、第
6 條序文第 1 款、第 8 條、第 9 條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