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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2/05 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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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EN
發布日期: 民國 95 年 01 月 05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大氣環境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0950000717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本標準除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5 條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
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