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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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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廢
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規則
EN
發布日期:
民國 81 年 12 月 28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6 年 03 月 21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勞動部
附檔:
附表一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危險物及有害物.PDF
附表二危害物質之主要分類及圖式.PDF
附表三標示之格式.PDF
附表四物質安全資料表.PDF
附表五物質安全資料表參考格式.PDF
附表六危害物質清單.PDF
圖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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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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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總說明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二十一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 10602010591 號
令發布廢止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8)台勞安三字第
002872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1 條條文;修正條文除第 13 條條文自九
十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外,其餘自修正發布日起施行
1.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令訂定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