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0 02:31
:::

沿革

法規名稱: 勞工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1 年 12 月 3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04 月 01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福祉退休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一日勞動部勞動福 2 字第 1030135286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福三字第 09100
68699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30124618 號公告
第 4 條、第 5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8 條第 1 項所列屬「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七日起改由「勞
動部」管轄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