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1/23 21:49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沿革
友善列印
沿革
法規名稱:
獸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5 年 12 月 1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1 月 07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附檔:
附表:執業獸醫師繼續教育之實施方式及積分表.PDF
所有條文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立法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11147261
6 號令修正發布第 5、6、9 條條文;刪除第 14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5 條第 1 款、第 9 條、第 10 條第 2 項序文、第 3 款、
第 11 條、第 12 條、第 13 條第 1 項序文、第 3 款、第 2 項、
第 3 項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
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
歷史條文
立法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
1.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 1051473
042A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