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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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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1 年 06 月 0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6 月 09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林業及自然保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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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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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務字第 104170045
1 號令、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經字第 10400270222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
第 4 條條文及第 6 條條文之附表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5 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及所屬機關」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及所屬機關
」管轄;第 11 條第 2 項第 5 款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
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務字第 101170041
3 號令、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經字第 10100252701 號令會銜訂
定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30128812 號公
告第 5 條所列屬「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三
年三月二十六日起改由「原住民族委員會」管轄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