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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3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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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寵物食品業者申報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5 年 02 月 0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10 月 27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動物保護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月二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1060043
702A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2 條、第 3 條第 1 項序文、第 4 條第 7 款、第 5 條序
文、第 8 款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
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
1.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二月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1040043853A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