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1090042821A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12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2 條、第 3 條第 1 項第 1 款、第 2 項、第 4 條第 1
款、第 4 款、第 5 款、第 6 款、第 5 條、第 6 條、第 7 條
第 1 項序文、第 1 款、第 12 條第 2 項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
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
4.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四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0960040148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0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二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095004004
8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九二)農牧字第 09200
40367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十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8)農牧字第 88119
74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