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二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0)農牧字第 90004
0049 號令、經濟部(90)經工字第 09004601400 號令、行政院衛生
署(90)衛署食字第 0900011305 號令會銜發布廢止
5.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8)農牧字第 880
40174 號令、經濟部(88)經工字第 88461725 號令、行政院衛生署(
88)衛署食字第 88036864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3、14、19、24、28、
29、30、32、33 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七月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2)農牧字第 2050098
A 號令、經濟部(82)經工字第 086806 號令、行院衛生署(82)衛署
食字第 8146078 號令會銜修正第 10、28、30、36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經濟部(79)經工字第 014363 號令、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79)農牧字第 805465A 號、行政院衛生署令(79
)衛署食字第 882862 號會銜修正發布
2.中華民國六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經濟部(64)經農字第 28315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7、23、24、30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六十二年六月八日經濟部(62)經農字第 15621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37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