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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1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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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自願性休漁獎勵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8 年 06 月 2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4 月 28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1111324
907 號令修正發布第 4、5、8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
告第 2 條、第 5 條第 1 項第 4 款、第 6 條第 3 項、第 8
條第 1 項第 5 款第 1 目、第 2 目、第 3 目、第 9 條第 1
項序文、第 2 項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
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第 2 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
員會漁業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漁業
署」管轄
3.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1091322
285A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五月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1091325382A
號令修正發布第 4、10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1.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二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 1081326
429A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一百零八年五月一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