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 0940223650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助產士法施行細則;新名稱:助產人員法施行細則)
5.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九月九日行政院衛生署(77)衛署保字第 739357 號
、內政部(77)台內社字第 621517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33 條
4.中華民國七十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衛生署(75)衛署保字第 57965
0 號、內政部(75)台內社字第 385133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 13 條
3.中華民國七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行政院衛生署(71)衛署保字第 38854
0 號令修正發布
1.中華民國三十四年七月二十一日社會部、衛生署會同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