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一日衛生福利部部授疾字第 1030100007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疾字第 099000009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5、7、10、11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二十一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疾字第 0970000036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臨時傳染病醫療所設立及補償辦法;新名稱:指定徵用設立
檢疫隔離場所及徵調相關人員作業程序與補償辦法)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三十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疾字第 0930000772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傳染病流行時徵用私立醫院或公共場所暨徵調民間醫事人員
作業程序及補償辦法;新名稱:臨時傳染病醫療所設立及補償辦法)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七日行政院衛生署(89)衛署疾管字第 890
3783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