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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罰鍰裁罰標準
EN
發布日期:
民國 105 年 05 月 12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附檔:
附表一: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八條第一項裁處罰鍰基準.PDF
附表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八條第二項裁處罰鍰基準.PDF
附表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六款、第八款、第九款或第十六條第二款至第四款裁處罰鍰基準.PDF
附表四: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七款、第十款或第十六條第一款裁處罰鍰基準.PDF
附表五: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裁處罰鍰基準.PDF
附表六: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五款或第四項裁處罰鍰基準.PDF
附表七:經主管機關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五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命其回收、銷毀而不遵行裁處罰鍰基準.PDF
附表八: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所為禁止其製造、販賣、輸入或輸出之公告裁處罰鍰基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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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
1.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十二日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 1052000998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