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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2/12 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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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
發布日期: 民國 89 年 01 月 2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6 月 26 日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任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二十六日銓敘部部特四字第 1074436388 號令
、衛生福利部衛部醫字第 1071663080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3~5、10
條條文;除第 3 條第 2 款第 1 目及第 4 條第 2 款第 1 目關
於專業訓練之修習時數及學分採計年限事項,自一百零八年八月一日施
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歷史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三十一日銓敘部部特一字第 0952627015 號令、
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 0950202491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 10 條;
並自九十五年八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十二日銓敘部(89)銓一字第 1934896 號令、
行政院衛生署(89)衛署醫字第 0890020669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7、
8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八日考試院銓敘部(89)法一字第 1847998
號令、行政院衛生署(89)衛署醫字第 89001348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
文 14 條;本細則自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施行之日起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