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二十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400073931
號令公布廢止
10.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80013738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4、14、17 條條文;刪除第 7、8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
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行政院院授研綜字第 0982261665
號令發布定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施行
9.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30011786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4、6、11、13、14、17 條條文;並增訂第 6-1、11-1、17
-1、17-2 條條文;本法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 0930030864 號令發布
定自九十三年七月一日施行
8.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日總統(90)華總一義字第 9000118970 號令
修正公布第 2、3、4、14、16、17、21 條條文;並刪除第 10 條條文
;本法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7.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十五日總統(88)華總一義字第 8800162050 號
令修正公布第 14 條條文
6.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三日總統(88)華總一義字第 8800023050 號令
修正公布第 4、14、17 條條文;刪除第 9 條條文
5.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四月十一日總統(86)華總(一)義字第 860008662
0 號令修正公布第 4、11、13~17 條條文;並增訂第 15-1、15-2、
15-3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七月二十九日總統(76)華總(一)義字第 2699 號
令修正公布第 1、2、11、16、17 條;並刪除第 5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七十年一月三十日總統(70)台統(一)義字第 0764 號令修
正公布全文 21 條
2.中華民國六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總統(63)台統(一)義字第 5784
號令修正公布第 12-14 條並刪除第 15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五十九年七月二十三日總統(59)台統(一)義字第 782 號
令制定公布全文 21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