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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4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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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汽車運輸業與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11 年 04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0 月 24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月二十四日交通部交運字第 11250313781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2、7 條條文;並自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一日施行
(原名稱:汽車運輸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新名稱
:汽車運輸業與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
法)
1.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一日交通部交路字第 1115004382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23 條;施行日期,由交通部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二十八日交通部交路字第 11150056611 號令
發布定自一百十一年四月二十九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2982 號公告
第 7 條第 2 項所列屬「交通部公路總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
年九月十五日起改由「交通部公路局」管轄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