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5 08:03
:::

沿革

法規名稱: 和平工業專用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7 年 02 月 01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一日交通部航港局航安字第 1070050921E 號
令發布廢止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六日交通部花蓮港務局花港航字第 0910004
6760 號函訂定全文 11 條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七日交通部交航字第 0910034628 號函同意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