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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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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驗證機構管理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105 年 12 月 08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附檔:
附件一申請擔任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驗證機構作業.PDF
附件二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驗證機構認證證書.PDF
附表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驗證機構申請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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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
1.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八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基礎字第 105
6302551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