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三月二十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 1127900159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四月十三日交通部交路字第 1125004485 號函勘誤
第 4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二月四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 10979000156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3、4、6~8、14、16、17 條條文;刪除第 18 條條
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十九日交通部交路監(一)字第 1019700021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九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20141353 號公告
第 6 條所列屬「行政院衛生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
三日起改由「衛生福利部」管轄
5.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二十七日交通部交路字第 09500850111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2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 091B000108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4、5、9、10、12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一月二十六日交通部(87)交路發字第 8702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2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四月十三日交通部(82)交路發字第 8208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5~11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八月二十日交通部(69)交路字第 16695 號令訂定
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