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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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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原子能業務財團法人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8 年 03 月 29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核能安全委員會 > 原子能目
附檔:
附件一(財團法人名稱)○○年度工作計畫及經費預算.PDF
附件二(財團法人名稱)○○年度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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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
1.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三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綜字第 10800
03495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3555 號公告
第 2 條、第 4 條第 3 項、第 5 條、第 7 條第 1 項、第 3
項、第 9 條所列屬「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
年九月二十七日起改由「核能安全委員會」管轄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