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三月六日公平交易委員會公法字第 10415601931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六日公平交易委員會公法字第 1021560556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會議資訊保密及公開辦法;新名
稱: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會議資訊保密及公開辦法)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二十五日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公法字第 09500
04392 號令修正發布第 4、6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22318 號公告本
辦法之主管機關原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自一百零一年二月六日起
變更為公平交易委員會,第 4 條第 1 項所列主管機關掌理事項,改
由公平交易委員會管轄;至本辦法第 5 條所稱「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
會卷宗閱覽辦法」,亦已另調整改由公平交易委員會管轄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公秘法字第 0
930009759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四日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公秘法字第 092
0005977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二日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公秘法字第 091
001217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