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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2/05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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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
發布日期: 民國 106 年 05 月 2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4 月 09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九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135800113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一月九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090460535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17~19 條條文;增訂第 10-1 條條文;並自一百十年五
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1987 號公告
第 2 條第 3 項所列屬「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
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起改由「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管轄
1.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二十六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0604602310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