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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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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100.08.01訂定)
發布日期:
民國 100 年 08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9 月 15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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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分離會計報告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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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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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九月十五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040460429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2 條條文之附件二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020460090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7、29~31、33、40 條條文及第二、三章章名;增訂第
26-1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年八月一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0004604670 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 4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公
告第 29 條第 3 項所列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