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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2 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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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裝運前檢驗監督管理辦法 EN
發布日期: 民國 88 年 05 月 1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23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際貿易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經濟部經貿字第 1125040048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5、10、12、17、18 條條文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一日經濟部經貿字第 0930460897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8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31987 號公告
第 2 條、第 5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10 條第 1 項第 2 款
第 10 目、第 12 條第 2 項、第 17 條、第 18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3 項、第 5 項所列屬「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之權責事項,自
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起改由「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管轄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十二日經濟部(88)經貿字第 88460907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22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