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中華民國一百年三月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 1000093518 號令發布
廢止
9.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三十一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 0970047987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8.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 0950010252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7.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 0930057357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十五日行政院臺財字第 0920080334 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十二日行政院(90)台財字第 051014 號令修正發
布第 7 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九日行政院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1 條;並
自發布日起施行
(原名稱:民營公司購置節約能源設備或技術適用投資抵減辦法;新名
稱:公司購置節約能源或利用新及淨潔能源設備或技術適用投資抵減辦
法)
3.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十日行政院令修正發布第 3、6、10-1 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九日行政院(86)台財字第 27797 號令修正發
布第 6、9 條條文;並增訂第 10-1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八月三十日行政院(84)台財字第 31740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1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