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十四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 0960035615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7953 號公告
第 5 條第 1 項第 1 款、第 2 款、第 2 項、第 7 條第 4 項
所列屬「內政部營建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日起改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管轄
8.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 0930024893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7.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八日行政院臺財字第 0910058391 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五日行政院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1 條;並自
發布日起施行
(原名稱:民營營造業購置自動化設備或技術及防治污染設備或技術適
用投資抵減辦法;新名稱:營造業購置自動化設備或技術及防治污染設
備或技術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5.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三日行政院令修正發布第 5、10 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二月二十七日行政院(86)台財字第 08561 號令修
正發布第 5、8、10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六月七日行政院(84)台財字第 20232 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全文 11 條
(原名稱:民營營造業購置自動化生產設備或技術及防治污染設備或技
術適用投資抵減辦法;新名稱:民營營造業購置自動化設備或技術及防
治污染設備或技術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2.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二月五日行政院(82)台財字第 2953 號令修正發布
1.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行政院(81)台財字第 04464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1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