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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0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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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石油管理法 EN
公布日期: 民國 90 年 10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6 月 28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地礦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6.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 11200053991 號
令增訂公布第 38-2、38-3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30008516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36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00001656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2、14、35、45、47、52~54 條條文及第四章章名;並增訂
第 15-1、19-1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10134960 號公
告第 22 條第 2 項所列屬「財政部」之權責事項,經行政院公告自九
十三年七月一日起變更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自一百
零一年七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二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80001454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12、60 條條文;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二日行政院院臺經字第 0980006249 號令發布
定自九十八年四月十三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十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70000392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1、2、15、24、36、38、47、53、57 條條文;增訂第 38-1
條條文;並刪除第 37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十一日總統(90)華總一義字第 9000199980 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 60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