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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4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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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場地設施及設備收費標準
發布日期: 民國 95 年 11 月 0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5 年 10 月 25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文化部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所有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傳藝秘字第 10530
03669 號令發布廢止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一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壹字第 0951127
517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