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1/22 20:30
:::

沿革

法規名稱: 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保存傳習活用及保存者輔助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94 年 12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6 月 29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二十九日文化部文授資局綜字第 1063006653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保存傳習及人才養成輔助辦法;新名稱:
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保存傳習活用及保存者輔助辦法)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壹字第 09421
3140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