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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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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重大災害應變處理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89 年 09 月 1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7 月 27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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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文化部文授資局綜字第 1063007900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古蹟及歷史建築重大災害應變處理辦法;新名稱:古蹟歷史
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重大災害應變處理辦法)
歷史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十二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中二字第 09420
57074-6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重大災害歷史建築應變處理辦法;新名稱:古蹟及歷史建築
重大災害應變處理辦法)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十六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89)文建壹字
第 10020524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