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五月七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會授竹商字第 1
130014504A 號令修正發布第 3、6、20、27、33~35、37、40、41
、42-2 條條文
14.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四日科技部部授竹商字第 1090015498 號令
修正發布第 7、10、25~27、31~34、37~42 條條文;並增訂第
42-1、42-2 條條文及第六章之一章名
13.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科技部部授中商字第 1070030585A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5、8、10、13、19、27、29、31、33、34
、37~41 條條文
(原名稱:科學工業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新名稱:科學園區保稅
業務管理辦法)
12.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科技部科部產字第 1040067518A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10、12、13、17、19、20、22、27、28、32
、34、39、40、42 條條文;並增訂第 7 章章名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二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臺會協字第 101
0019767A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4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0.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十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臺會協字第 09800
25569A 號令修正發布第 4、39、43 條條文;除修正之第 4、39
條自九十八年四月十三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9.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九月十二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臺會規字第 09500
47033-1 號令修正發布第 4、5、7、8、27、34、37、41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台會規字第 0
930069771-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4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7.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十五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台會規字第 09105
3666-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5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科學工業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規則;新名稱:科學工業園區保
稅業務管理辦法)
6.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六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89)台會企字第 0
09581-0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49 條
5.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三月二十五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87)台會綜三
字第 01223101 號令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五月二十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83)台會綜(三
)字第 12472 號函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八十年五月十五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80)台會園投字第
04822 號令修正發布
2.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二月八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77)台會園經字第
01302 號令修正發布第 11、12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十月二十三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74)台會園秘
字第 9095 號令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