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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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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法規名稱:
廢
運動場館重大投資案件認定辦法
發布日期:
民國 101 年 04 月 2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8 年 04 月 16 日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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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四月十六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080012011B
號令發布廢止
歷史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設字第 10100
10608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8
號公告第 2 條第 1 項第 1 款、第 3 條、第 4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5 條、第 6 條序文、第 7 條序文、第 4 款所列屬「行
政院體育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改由「教育部
」管轄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